监狱将按戒备等级分类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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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0:27 光明网 | ||||||||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监狱局长会议上了解到,目前我国监狱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据统计,近年来我国监狱系统罪犯脱逃人数、监狱内发案数呈持续下降状态,2004年达到历史最低点,监管安全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完善监狱刑罚执行制度是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 监狱按照戒备等级进行分类,是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基本的管理制度。监狱分为高度戒备、中度戒备和低度戒备三个等级,分别关押具有相应危险程度的罪犯。
与会者认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高度戒备监狱主要应关押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累犯惯犯,判刑两次以上的罪犯或者其他有暴力、脱逃倾向等明显人身危险性的罪犯。中度戒备监狱,主要应关押刑期不满15年的罪犯。低度戒备监狱,主要应关押人身危险性较低的罪犯。包括经分类调查认为适合在低度戒备监狱服刑的过失犯,刑期较短的偶犯、初犯,在其他戒备等级监狱服刑,经分类调查,认为适宜转入低度戒备监狱服刑的罪犯。 目前,三类监狱关押罪犯的种类和标准正在监狱部门最后的讨论和制定中。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负责人表示,监狱分类制度有利于监狱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行刑成本,有利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有利于罪犯顺利回归社会。 (《法制日报》6.18 王宇 霍仕明/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