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纺织品出口管理五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5:09 每日新报

  《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7月20日起施行门莉娜

  新报讯【记者门莉娜】为加快我国纺织品出口增长方式转变,稳定纺织品出口经营秩序,商务部本月19日公布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并决定从7月20日起开始施行。为了让更多企业了解此办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进行了相关的解读。

  与被动配额管理五点不同

  据介绍,《管理办法》与一体化前的纺织品配额管理在管理的性质、范围、方式、数量等方面有明显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管理的性质不同。过去的纺织品配额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进口国为主导的被动配额管理,配额的范围、数量、增长率、实施年限主要由进口国决定,可谈判的余地不大;最新公布的《管理办法》,是为加快中国纺织品出口增长方式转变、稳定出口经营秩序而自主制订的,具体管理的商品、数量、增长率、年限由中国与进口国政府通过磋商决定,中国政府有充分的自主权。

  第二,两者涉及的纺织品范围不同。一体化前的配额体制设限种类较多,直到一体化的最后一刻,美国、欧盟、加拿大、土耳其仍分别对我国103类、41类、23类、38类产品实行限制;而根据《管理办法》,实施出口数量管理的条件一是有关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实行限制的纺织产品,二是双边协议规定需要临时进行数量管理的纺织产品。即将实施的对欧出口管理只涉及10类产品,范围大大缩小,仅占我国对欧一体化纺织品出口总额的36%。

  第三,管理的数量和增长率不同。过去配额体制下,配额数量与我国的出口能力不相称;而此次依据《管理办法》即将实施管理的对欧盟出口的10类商品的数量,是一体化后我国在上述纺织品出口能力得到释放的起点上确定的,其数量基础远远大于配额体制下给予我国的出口数量。

  第四,管理的方式不同。此次公布的《管理办法》,与一体化前的配额管理办法相比,更为公开、公正、透明。

  第五,与中国海关建立实时电子数据核查,有效杜绝许可证的转让和倒卖。《管理办法》将首次实施中国海关通关凭证、进口国海关通关凭证的双证管理,实行商务部许可证管理系统与中国海关的网上数据交换、实时联网核查,一旦发现违规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从而有效杜绝许可证的转让、倒卖。

  申请出口许可不收费

  很多纺织品出口企业都关心申请出口许可是否会收费?对此,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企业申请出口许可不收费,企业将无偿获得可出口数量,但在申领出口临时许可证时将依据相关规定收取证书的工本费。

  在《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前,相关产品将仍然维持现行管理方式不变。

  根据中欧就纺织品问题达成的谅解备忘录,今年对欧出口的临时出口许可总量将为中欧今年协议出口数量减去自中欧达成谅解备忘录之日起至实施管理之日前我国已对欧盟出口相关产品的数量。今年企业获得的出口数量将按照2004年6月至 2005年 5月的出口业绩计算。

  企业应尽量扩大利润空间

  面对目前国内外纺织品市场的形势,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建议,根据《管理办法》,即将实施的对欧10类产品的数量管理不同于过去的配额体制,通过中欧谈判所达成的可出口数量较过去的配额数量有了较大增长,我国在欧盟进口市场的份额也将随之提高。这是实施国内数量管理的基础。

  同时,企业完全不必恐慌,不要抢出口。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公布的可申领许可证数量切实安排好生产,有序出口,并提高单位数量内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尽可能扩大利润空间,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