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成功指控首用声纹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5:10 每日新报

  办理贷款收受好处费庭上推翻有罪供认傅德平宫伟

  新报讯 【通讯员傅德平记者宫伟】本市某银行两名信贷员在给某企业办理贷款过程中,通过中间人分别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好处费13.3万元和10.7万元。归案后,本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该案时发现,由于中间人李某在逃,两被告人受贿的犯罪事实要依据两人相互供述和相关间接证据予以认定,一旦被告人翻供,将给案件认定造成困难。因此,在该案侦
办之初和审查起诉阶段对两被告人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公诉人正是依据音像资料以及被告人供述所做的声纹鉴定驳斥被告人的翻供及辩解,使其再次认罪,两人最终被判有罪。据悉,这是本市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起诉阶段要求全程录像以来首度利用录音录像作为定案证据指控犯罪成功。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陈某、关某某均系某银行信贷部的职员。 2001年至2002年3~4月间,二被告人在为某企业办理贷款过程中,通过中间人李某分别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好处费 13.3万元和10.7万元。

  此案在侦查初期,两名被告人如实地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但办案人考虑到,由于该案件介绍贿赂的中间人李某在逃,对两名被告人收受贿赂的事实,要依据两人的相互供述和有关的间接证据予以认定,而一旦被告人翻供,便会给案件认定造成困难。因此,为了进一步固定证据,该院分别在侦查之初和审查起诉阶段,对两名被告人的供述,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对两名被告人的供述进行了声纹鉴定,制作成了视听资料,进一步证实了二被告人原始供述的真实性,固定了证据。

  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陈某和关某某以种种借口推翻了在侦查和起诉阶段的有罪供述,尤其是被告人陈某对收受贿金的事实,全部予以否认,声称根本没有此事。在此情况下,公诉人当庭播放了二被告人原始供述的音像视听资料,有力地驳回了被告人的辩解,同时,结合视听资料对被告人进行了发问,使两名被告人再次供述了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

  声纹鉴定作用不小

  本案中,检察机关已经对提讯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但是为什么还要做声纹鉴定呢?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说,20世纪60年代以后,电子技术飞速发展,电话等通讯设备逐渐普及,有许多利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行敲诈、绑架、勒索等案件发生,这种案件中往往仅留下罪犯的电话录音,作为唯一的证据源,录音电话如何利用就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视听资料虽然可以作为证据,但其真伪直接影响证据效力,录音、录像带都可以剪辑到天衣无缝的程度,录音资料中涉案者的语言也需要仔细甄别,从中筛选出无懈可击的证据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因此,声纹鉴定就显得非常关键了。声纹鉴定就是技术专家使用专业语音工作站把检材和样本进行听辨、识谱,对比分析,一些字词的共振峰和韵律特征符合,声学参数一致,据此确定录音与犯罪嫌疑人是同一人,以确保执法的公正和公平,真正做到不枉不纵。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