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8女4男集体淫乱被判刑 刑期从10个月到7年不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5:5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耀文)王某等12人(8女4男)因聚众淫乱案,昨日被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从10个月到7年不等。据法院查明,自2003年春节至2003年5月,王某等12人多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参与次数最多的有16次,最少的有4次。在实施淫乱过程中,少则3人,多则12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等12人伤风败俗多次进行集体淫乱,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聚众淫乱罪。其中现年51岁的王某(女),曾经是焦作市某机关干部,曾被劳教过两年,由于她在组织集体淫乱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金陵/编制)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