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6·22”沉船事故肇事者被刑事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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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6: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6月23日电(记者邢路续、曹霁阳)记者从黑河“6·22”沉船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了解到,造成这起严重沉船事故的肇事者李福德,已被航运公安黑河分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 据调查,今年63岁的船主李福德,系原黑河金矿退休人员,在小乌斯力村黄鱼通岛租种土地30垧,已耕种8年。22日晨,李福德驾驶04——农330号船,在右侧船舷处绑附了一条
当日下午,黑河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沉船事故情况,总结教训,全面部署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据黑河市委秘书长安福清介绍,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指挥下,失踪人员的搜寻工作正有序开展,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但由于黑龙江水系正处于涨水期,水大风急,给搜救工作带来极大困难。根据落水者随江流动范围大、搜救战线长的实际情况,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已及时向黑龙江下游的爱辉镇、坤河乡、大五家子农场及孙吴县、逊克县发出通知,要求协助开展搜救工作。同时,向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政府通报情况,请求给予协助。黑河边防部队及武警边防支队也迅速将事故情况向下游各哨所、派出所进行通报,要求组织人员全力配合搜救工作。 在积极组织搜救落水人员的同时,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也在有序展开。目前,6具遇难者遗体已认领完毕,在黑河市殡仪馆妥善安置。爱辉区委、区政府也组织人员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并依法认真研究死难者的善后处理问题。 22日早5时许,黑河市爱辉区四嘉子满族乡小乌斯力村黑龙江段发生一起沉船事故,船载人员33人。截至目前,生还17人,死亡6人,失踪10人。(完)(责任编辑:康宁) /图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