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纪委查处兰州市副市长等四人违纪违法案件(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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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6:2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兰州6月23日消息(记者孟永辉、焦健)今天上午,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甘肃省纪委查处兰州市副市长杨在溪、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郑卫民、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郑卫民、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纪勋四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 经甘肃省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决定分别给予杨在溪、郑卫民、郑卫民三人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给予行政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鉴于杨在溪涉嫌受贿犯罪,此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高纪勋留党查看两年处分,并建议依法撤消其兰州市人大副主任职务、罢免其兰州市人大代表职务。 近日,甘肃省省委已研究批准了对以上四人的党纪处分决定。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陆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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