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一颗荔枝罚款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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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7:20 深圳晚报 | ||||||||
市民质疑罚款合理性 摘一颗荔枝罚款100元? 本报记者李福莹报道“摘一颗荔枝就要罚款100元吗?”昨天上午,柯小姐致电本报民生热线,以自己在中山公园的亲身经历提醒大家,千万别贪图一时之快,偷摘公园内的荔枝
柯小姐介绍,上周她和弟媳到中山公园散步时摘了一颗荔枝下来。就在这时两个骑着摩托车的男子冲到她们面前,开口要“罚款”100元。柯小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对,表示愿意接受“罚款”。她提出了两点质疑:为何她和弟媳在树下转来转去挑荔枝时,两名男子已经看到,却不来提醒一下她们呢?另外,一颗荔枝就“罚款”100元,是什么部门规定的,这两名男子有罚款的权利吗?柯小姐为一颗荔枝交了30元“罚款”。中山公园管理处保卫部张部长说果农不是执法人员,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果农承包了果园,付出了很多心血,市民破坏了果农的东西,要给予一定补偿。市民一定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偷摘公园或路边的水果,以免麻烦。 作者:记者李福莹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