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长霞受贿判刑?江西严查南昌晚报"6·18"事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21:3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6月23日消息6月18日,南昌晚报在一版刊发的导读标题“深圳罗湖区女公安局长受贿被判15年”中,错误地配发任长霞同志的照片,在社会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对南昌晚报发生的这一重大政治性事故,江西省委、南昌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迅速对事故进行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 给予该报一版责任编辑赵婷珑解聘处理,省内新闻出版系统三年内不得录用;撤销朱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