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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酝酿新变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0:4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昨天下午,安徽省人身保险合同小额理赔纠纷裁决机制签约仪式在省保监局举行,省内6家寿险公司总经理共同签署人身险小额理赔纠纷裁决机制公约,这标志着安徽省人身险小额理赔纠纷裁决机制基本建立,7月1日,全省人身保险合同小额理赔纠纷裁决机制试点工作将正式开展。据悉,这一试点目前在全国保险业尚属首次,是借鉴英国经验而建立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上升

  据介绍,近年来,安徽人身保险业发展迅速,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数量也逐年上升。由于新增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保险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业务规模、轻业务品质”的错误指导思想,由此带来大量的欺诈、误导消费等问题,也导致保险合同纠纷数量大幅攀升。2004年安徽保监局共受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投诉件37件,比2003年增长了37%。业内人士介绍,当前存在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贯穿于保单销售、理赔、续保和退保等各个业务环节。从保险合同纠纷的具体分布来看,小额保险合同纠纷是主要问题,大多数保险合同纠纷涉及的金额较小。在安徽保监局2004年接到的合同纠纷信访投诉案件中,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数量为19件,占比为51.4%。在小额保险合同纠纷中,小额理赔纠纷又占据重要地位,主要体现为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或拖延赔付以及双方对赔付金额意见不一致等问题。

  首度试点体现诚信追求

  人身保险合同小额理赔纠纷裁决机制主要适用于那些保险客户与公司之间反复协商仍达不成协议的小额理赔纠纷。在这些纠纷中,由于各种原因,保险客户的合法权益经常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实现。通过适用人身保险合同小额理赔纠纷裁决机制,可以公正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权益,这一裁决机制赋予了保险客户可以拒绝接受裁决决定、另行寻求其他解决方式的权利。因此,业内人士认为,建立人身保险合同小额理赔纠纷裁决机制,在充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同时,可以有效化解矛盾冲突,是保险业强化诚信建设、统一行业服务标准的重要体现。通过建立人身保险合同小额理赔纠纷裁决机制,一方面可以根据裁决的判例来逐渐统一人身保险理赔服务标准,并给保险公司的日常理赔工作以统一的尺度指导;另一方面通过裁决委员会的公正裁决,纠正保险公司的不当拒赔、惜赔或拖延赔付、承保理赔两张皮等不诚信行为,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树立保险行业的诚信形象。同时,也有利于保险业防范化解行业风险、降低理赔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的创新尝试。(本报记者 伍静)

  作者:伍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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