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赛法律知识可获奖轿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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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1:10 新京报 | ||||||||||
村委会、居委会干部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启动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今年不满10岁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吗?”“是的!”前日上午,房山区佛子庄乡西班各庄村村委委员王艳蓉和同乡的两名同事代表佛子庄乡参加房山区“菊花白”杯社区居委会、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竞赛决赛。经过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轮竞赛,他们最终夺得区冠军。 北京市司法局法宣处副处长马志云说,房山区昨日的决赛拉开了全市村委会、居委会干部法律知识电视大赛的帷幕。“‘村官’和‘小巷总理’们”是首都最基层的干部,他们的法律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一个地区的法治环境高低。”据介绍,今年10月,全市18个区县将参加全市大赛。冠军队将奖励一辆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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