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洛溪大桥7月1日起终止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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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1:26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夏令 通讯员 符信) 广州市洛溪大桥于今年6月底还清全部建设贷款本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05年7月1日零时起终止洛溪大桥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洛溪大桥属政府贷款建设、用收费偿还贷款本息的项目,1988年8月建成通车并开始收费。据省审计厅对洛溪大桥收费还贷情况的审计,项目建设投资总额7.88亿元,还贷本息
为解决洛溪大桥收费站终止收费后,可能出现华南快速干线一期和番禺大桥部分车流转至洛溪大桥,造成洛溪大桥交通拥堵加剧和桥梁安全问题,为有效平衡区域交通流量,广州市政府提出洛溪大桥收费还贷结束后,借鉴国外做法开征行政性收费——交通调控费,以此调节洛溪大桥交通流量,保证大桥畅通和运行安全。省政府认为,广州市政府提出的方案是一种新的思路,但目前开征交通调控费缺乏法律依据,不宜实施。鉴于洛溪大桥因长期负荷运行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省政府要求广州市政府在洛溪大桥终止收费后,抓紧进行维修;同时,完善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研究制定严格、积极、有效的交通管制措施,加强交通疏导和管理,调解通过洛溪大桥的车流量,确保大桥安全、畅顺,并要求省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为从根本上解决洛溪大桥的安全和交通拥堵问题,省政府还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和交通厅积极配合和支持广州市政府,尽快落实兴建洛溪新桥的立项工作,争取早日建成洛溪新桥,缓解洛溪大桥的交通压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