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蠹余小唐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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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1:50 东方早报 | ||||||||
浙江省建国以来最大贪污案(早报曾于5月20日报道)昨天一审判决。原温州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小唐,以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悉,此案是杨秀珠系列腐败案件中,目前浙江省查办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一审开庭时,余小唐及其辩护人认为城开公司的注册资本退回后,诚达公司已无国有
余小唐利用自己担任三家公司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没有出资的情况下,通过虚假出资、出让,转让股权,及以他人名义为自己增加、变更股权,将公司财产无偿送给他人等手段,侵吞公共财物达6000余万元。同时,余小唐在没有出资的情况下,将城开公司的260万元注册资金转至自己名下,并伙同他人将诚达公司的财产增资1800万元,以及与黄某共同侵吞公共财物4000多万元,应以贪污罪予以惩处。鉴于余小唐侵吞公共财物尚未挥霍等情节,法院故判处其死刑,不立即执行。宣判后,余小唐当庭没有表示上诉。 作者:早报浙江专稿 戴虹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