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婷”洗发水广告被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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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2:13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杭州6月23日专电 国际化妆品巨头宝洁公司旗下“潘婷”洗发水的广告因涉嫌违法,22日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紧急叫停。 浙江省工商局表示,“潘婷”洗发水广告称,洗发水能补充头发氨基酸,“能够让头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3年颁布实施的《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也明确规定,化妆品广告禁止出现的情况包括:“化妆品名称、制法、成分、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浙江省工商局认为,“潘婷”洗发水广告已涉嫌违反上述多条法规。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紧急向媒体发出《行政建议书》,要求所有媒体立即停止播放这一涉嫌违法的广告,并对宝洁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正式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