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沉船肇事者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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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2:59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造成黑河“6·22”沉船事故的肇事者李福德,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 据调查,今年63岁的船主李福德,系原黑河金矿退休人员,22日晨,李福德驾船装载32人过江去黄鱼通岛铲地。行至距岸边15米处时,由于船体进水过多导致翻沉,船上人员全部落水。事故原因初步确定是由于船只超载,违规作业。
22日早5时许,黑河市黑龙江段发生一起沉船事故,船载人员33人。截至目前,生还17人,死亡6人,失踪10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