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大代表建议让交通事故死者志愿捐献器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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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3:0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记者 廖颖谊 实习生 芦文娟 通讯员 穗仁宣) “广州是交通事故多发地……有关部门可以制定相关措施让这部分死者成为器官供体。”在昨日市人大举行的以“志愿捐献,共创文明”为主题的羊城论坛上,有人大代表针对目前器官捐赠不足的情况,提出了一个大胆设想。 五分之四重症病人因缺供体死亡
“对于那些重症病人,如果不用化疗的方法来治疗的话,患者在三年以上的生存率只有30%到40%左右。南方医院一位血液科的医生说道:“如果进行了移植,患者三年后的生存率可达60%至80%,甚至还可能全愈。” 但据市红十字会在广州12个区县所发放的1300份调查问卷显示,市民对于捐献骨髓、遗体、器官的认同率为82%,但愿意捐献者只占56%。“我们做医生的最难受的莫过于看到自己的病人在等待中死亡,但是让我们最苦恼的就是供体缺乏的问题。”暨大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的陈教授坦诚地道出了心中的苦恼。 能捐血就能捐骨髓 害怕死无全尸,害怕捐献后给自己身体带来危害……面对这一系列导致人们对于捐赠器官望而却步的理由,在场的专家及医生们纷纷表示,一定要通过宣传让人们走出这些误区。 “捐献一个肾脏并不会对人产生多大的危害和影响,”中山大学医学院的徐医生介绍说,“现在手术切口很小,痛苦已大大减轻。捐献者5至7天就可以出院。”“造血干细胞的提取,是把血拿出来,提取里面的干细胞后,再把捐献者的血输回他本人的身体。对人体是没有什么损伤的。”同样作为医生的市人大代表杨承华表示,只要一个人愿意献血,他就能做到捐献骨髓。 让交通事故死亡者志愿捐献 缺乏法规支持是捐献器官工作举步维艰的一大主因。与会者不约而同地将希望寄予到了人大的立法之中。广州市律师协会的一位律师说,“善待供者,我们不能用金钱的手段来鼓励,但我们可以出台一些措施给予其精神褒奖。比如说如果供者亲人有需求时,可优先获得供体。” “广州是交通事故多发的地方,每年因事故而死的死者遗体就有上千具,其中大部分是属于脑死亡。如果能在立法中确定脑死亡的概念,有关部门就可以制定相关措施让这部分死者成为器官供体。”市人大代表李维光公开了自己的大胆设想,建议学习外国的做法,在考驾驶证时,就在上面注明“若因交通事故死亡,愿意捐献自己器官及遗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