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拟定海上事故死亡最低赔付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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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4:31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郝志东记者苏琳)6月23日10时,停靠在大连湾渔港的500吨运输船“辽渔运58号”右甲板突然冒起浓烟,一团团火苗直往上蹿。船员全力扑救,形势危急。 几十秒钟之内,消防队员冲上船甲板,3支水枪齐发,海陆联手,一举制服火魔。 这场惊心动魄的“火口救人”是辽宁省渔港监督局和辽渔集团举办的消防救生实战
今年前5个月,全省沉没、失踪渔船14艘,比上年同比上升360%;死亡、失踪71人,同比上升45%。大连市发生的重大事故同比上升150%。海上渔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省渔监局局长陈旭昌在演练现场告诫船东和渔民,一定要遵守渔业法规,关爱渔民生命。他透露,政府主管部门正在参考煤矿事故处理条例,拟定渔工渔民海上事故死亡最低赔付标准,以更好地维护渔工渔民的合法权益。省渔监官员还为渔民解答安全互保的有关法规和条例,展示了事故案例教育展板,发放了上千份宣传材料。辽渔医院为渔民进行了义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