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洋工猝死索赔遇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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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7:13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石峻峰)家住渝中区的张某与我市一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被派到阿尔及利亚共和国(以下简称阿国)从事电焊工作。不料,出国工作期间张某突然去世,阿国有关部门鉴定认定,张某为自然死亡不赔偿;我国有关部门鉴定认定为工伤,结果张某的家人一直没有得到工伤赔偿。昨日,张某妻子联系了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工亡补偿金及丧葬补助金等共计15万余元。
外国认为自然死亡不赔偿 2003年8月7日,张某与一家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被派到阿国为其承包的建筑工程从事电焊工作,公司在阿国为他购买了保险。2004年7月27日,张某加班后回寝室睡觉,次日上午因为急性肺部病变导致呼吸心跳窒息而死。阿国法医鉴定认定为自然死亡,所以阿国保险公司没有对张某的死作出赔偿。但同年11月10日,重庆市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某的死应该认同于工伤。 向公司索赔也没有成功 张某妻子是下岗工人,还有一个11岁的小孩在上学,张某去世后,家里生活异常艰苦。在国内认定张某的死是工伤之后,张妻想到了要争取应得的赔偿,便要求公司赔偿张某的工亡补偿金以及丧葬补助金等共计153340元。但公司认为,为了保障员工利益,公司已经在阿国当地为员工购买了保险。阿国的相关部门根据本地的法律认定张某属于自然死亡,保险公司不于理赔,公司也没有办法。为此双方一直不能达成赔偿协议。张某的妻子认为,既然按照我国的规定丈夫的死同于工伤,那么就应该得到单位的赔偿,于是联系了律师准备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