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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患病的特困居民得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7:21 大连日报

  从7月1日起,我市将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从原来的3类扩大到8类,并实施医前与医后救助相结合的救助办法。这一制度对我市的特困居民又有什么好处?昨天,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对此项政策的出台进行了解释。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大连市城乡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是从2002年3月开始实施的,这一制度有效缓解了他们的医疗困难,我市也作为全国最早开展城乡一体特困居民重
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城市,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的肯定。3年的实践表明,当时出台的《大连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存在着一定的局限,不能完全缓解特困居民的医疗困难。因此,为进一步保障城乡特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完善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我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并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关于扩大救助疾病范围

  2002年3月我市建立大病救助制度之时,全国仅上海市在城区实施了这一制度。本着先探索建立制度,再逐步扩大范围、规范操作的指导思想,“暂行办法”出台时,仅确定了恶性肿瘤及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肝硬化等3类重病为首批救助病种。从3年来的救助实践看,仅救助这3类大病很难满足城乡特困居民的需要。因此,我市决定将救助病种由原来的3类扩大为8类,扩大后的救助病种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并进行定期血透、腹透的;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红斑狼疮;高危孕妇住院分娩抢救;急性传染期的各类肝炎;急性传染期肺结核;精神分裂症、双向性情感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

  在新增的5类重病中,急性传染期的各类肝炎、肺结核,是两类传染性极强的疾病,染病的特困居民如得不到及时救治,将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带来极大危害。而精神分裂症、双向性情感性精神障碍或器质性精神障碍,是精神类疾病当中最严重的,如得不到救治,将对社会治安带来消极影响,因此也纳入到救助病种范围。

  关于实施医前、医后救助

  2002年,经过调查,全市患各类重大疾病需要救助的特困居民每年有上千人,但“暂行办法”实施3年来,全市得到救助的特困居民仅有1175人,仍有不少患重大疾病特困居民得不到救助。造成患重大疾病特困群众得不到救助的主要原因,除了原来确定的救助病种范围过小之外,还由于“医后救助”原则影响了患病群众不能得到救助。所谓“医后救助”,是指特困居民患重大疾病后,需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后,凭医疗费单据方可申请救助。但患这几种大病,医疗费动辄上万元,对于那些每月基本生活费都要靠政府救济的特困居民来说,拿不出先去医院治病的钱,没有医疗费单据,也就得不到救助,导致政府虽有好的政策,但特困居民却享受不到。

  因此,实行医前救助与医后救助相结合,目的就是让那些患重大疾病又无钱入院治疗的特困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根据新规定,继续实施原有的医后救助政策的同时,对所有8类大病都实施医前救助与医后救助相结合,其中:1.患有原3类大病和红斑狼疮的特困居民,如享受低保待遇两年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医前救助;2.除红斑狼疮外新增的其余4类大病不受享受低保待遇时间限制,都可以申请享受一次限额为2000、3000或5000元不等的医前救助。

  关于申请的程序

  从今年7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城乡特困居民(指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农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农村特困户救济待遇,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患上述8类重病的,可以申请享受医疗救助。

  为保证患病特困居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关于完善我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对申请医前一次性救助的特困居民,各区市县和各街道、乡镇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大连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交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提出初步救助意见,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特困居民患病后,经批准可凭市领导小组开具的《大连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通知》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各医疗机构就医,医疗机构在批准的资金额度内先行给予救治。关于继续加大优惠服务力度

  为加大各医疗机构对患病特困居民的优惠服务力度,我市从1997年就开始实施了医疗机构减免政策,城乡特困居民就诊时,持《大连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居民身份证均可享受减免。

  1.到全市城乡所有面向社会开放的B类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诊时,在门诊治疗的,免收普通门诊、急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察费,常规检验、CT、MRT、彩超检查按规定价格减20%收费;住院治疗的,常规检验、CT、MRT、彩超检查及普通病房床位费,按规定价格减20%收费,家庭病床巡诊费按规定价格减10%收费。

  2.各级疾病控制机构对城乡特困居民再就业时的首次体检,免收体检费、一次成像费;对其子女免收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卡介苗、白百破疫苗费和免疫疫苗接种劳务费。

  3.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城乡特困女居民的孕期保健免收产前检查费。

  据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争取从特困居民“基本医疗救助”的角度入手,早日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特困居民因病致贫的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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