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提高有效监督能力健全制约机制促党风廉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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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7:52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邱大军通讯员杨剑华)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省委制定、整合、修订了与党内监督十项制度相配套的具体办法和规定,制定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报告、任前廉政谈话、上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述职述廉、巡视和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等制度,并在全国率先出台了
全省实行了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和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年终报告等制度。我省在全国率先对省一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此外,我省还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任用干部全委会票决制度,使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得到加强。1998年以来,省纪委对组织部门拟提拔任用的211名领导干部做出了意见,查处了戚火贵、马招德、叶东雄等人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和腐败的问题。 在财政资金运行监督方面,我省实行财政监察特派员制度,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我省还在全国率先实行非政府投资项目登记管理制,加强了对国有资本运营的监督,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与此同时,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大加强了对行政权、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备案到加强。政协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政协特邀监督员通过参加廉政、执法、行风等专项检查活动,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审判机关通过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检察机关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法院审判活动和判决生效后执行活动的监督。各级审计机关对25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也逐步走向规范。2003年以来,全省有8个领导班子和9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被评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等次,有3个领导班子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有133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22人,科级以下干部110人;党政纪处分104人,组织处理29人。 作者:邱大军 杨剑华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