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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挠逃避劳动监察花样百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8:25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或者无理抗拒,或者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甚至为了隐瞒事实真相而出具伪证。在正在进行的全市范围专项检查中,一些企业为了逃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检查,采取种种手段阻挠劳动保障监察。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劳动监察总队获悉,为了逃避检查,个别企业的表演可谓花样百出。对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广大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进入用人单位劳动场所进行检查;有权要求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对于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隐匿、毁灭证据;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郁中华

  阻挠监察或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名单上海华奥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上海得乐斯电梯有限公司上海金皇冠金笔有限公司上海名贵坊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上海天鼎思聘环境艺术有限公司上海银玉休闲会务中心上海丹源服饰有限公司(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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