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超期钢瓶充装现象严重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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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8:55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目前,社会上大量存在的液化气超期钢瓶充装现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充装一个超期钢瓶犹如制造一个不定时炸弹,随时可能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带着这个问题,武汉市、武昌区部分政协委员对液化气钢瓶检验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 据统计,武汉市液化气钢瓶在用总数达100多万只,超期和到期应检钢瓶每年约在30万只以上,平均每季度应检钢瓶约为75000只。而今年一季度,全市只检验了4万只钢瓶,其中
超期钢瓶充装现象严重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三: 一、2004年的液化气瓶普查整治工作尚未完全到位。从具体工作指标上看,钢瓶产权转移率只达到90%,定期检验率中小充气站低于20%,均未达标;二、普查整治工作留有死角,社会上“流浪”钢瓶未消除。大约还有10万只“流浪”液化气钢瓶在社会上周转使用,进行体外循环; 三、对液化气钢瓶检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不大,没有一个长效管理机制。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建议:1、进一步完善液化气钢瓶定期检验制度,并尽快建立一套长效管理机制,以克服管理上时紧时松现象,对未完成产权转移的“流浪”钢瓶不准灌装液化气。发现“流浪”钢瓶就马上给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发现超期钢瓶要先扣留再处理。 2、对这部分违规充装站不能简单以罚代管,以罚代治。对小型违规充装站应实行关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如发生液化气钢瓶爆炸或引发火灾等事故,要实施责任追究制,公布处罚结果。 4、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钢瓶安全使用知识。公开曝光有违规灌装超期液化气钢瓶行为的站点,并公布处罚措施。 武昌区政协戴学军卢贤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