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布两起特大事故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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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9:39 河北日报 | ||||||||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9·23特大爆炸事故认定12名责任人滦平县1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严厉追究15人责任 本报6月23日讯(记者王巍)省安监局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对新兴铸管集团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9·23”煤气发电锅炉特大爆炸事故,滦平县“1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两起特大事故的处理情况。
2004年9月23日16时,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发电厂煤气发电锅炉在锅炉点火瞬间,炉膛及排烟系统内发生煤气一次性爆炸,致使锅炉、管道、烟囱等设备垮塌,造成锅炉等设备严重损毁,13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0万元。经事故调查认定,该事故性质属于一起特大责任事故。事故原因是在锅炉不具备点火运行条件的情况下,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加之安全管理不到位所致。 对在该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邯郸电业科技实业公司调试队锅炉组组长张振山等3人,事故调查组作出建议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处理意见。对在该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的李书浩等9人,建议分别给予撤消职务、行政降级、留党察看等处分。同时,责成邯郸电业科技实业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电机工程学会作出深刻检查,由省安监部门对两公司给予经济处罚。据了解,目前该事故相关责任处理已移交司法程序。 2004年12月6日7时50分许,滦平县马营子乡于营子村个体驾驶员缪文华驾驶大客车(共载45人)由于营子村驶往滦平县城,途中翻入110米深山坡下的滦平县火斗山乡兴隆庄村刘海龙家宅院内,大客车当时报废,造成12人当场死亡,4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重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经事故认定,缪文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安全设施不全、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已于2004年12月6日被滦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另外,包括滦平县公安局副局长蔡景泉在内的1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党籍、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行政降级等处分,其中2人被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