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特等奖得主须给慈善捐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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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9:5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通讯员陈星云)在市地税局昨天公布的发票二次开奖新办法中,明确规定为树立良好社会道德风尚,鼓励中奖者积极捐助社会上最需要帮助的人,特等奖中奖者须将中奖金额的20%捐赠给社会慈善机构。据地税工作人员介绍,因为二次开奖的奖金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特等奖的20%捐赠金额就有1万元。 特等奖以外的其余中奖者有意捐赠的,也可以提出捐赠申请,指定捐赠对象,然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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