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假币逾亿元 主犯被执行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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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9:57 东南快报 |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在普宁市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公开宣判一宗伪造货币1.5亿元案,依法以伪造货币罪判处刘丛保、卓春南等6名罪犯6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会后,主犯刘从保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3年1月至4月,罪犯刘从保与卓春南等几名同伙密谋伪造人民币,并“分工合作”。在租用的厂房内,6人共印制1999年版100元面额假币数额15040万元,其中成品1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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