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欠款终有着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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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0:02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前天,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温州华育制品公司状告国家教育部欠款上千万的债务纠纷做出一审判决,判令中国华育发展总公司向温州华育制品公司支付教师资格证书制作费1072万余元,教育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国华育发展总公司是由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93年出资5800万元注册开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996年7月,平阳县教育实业公司与中国华育发展总公司签订定点加工制作教师资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确认了中国华育发展总公司与温州华育制品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认定华育发展总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向温州华育制品公司还款。法院同时认为,由于原国家教委在开办华育发展总公司时,将名下的一幢价值4000万元的房产作为投资,但实际上这幢办公楼至今仍未过户到华育发展总公司的名下,所以教育部应承担民事责任。 潘贤群 吴智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