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要求:斜坡高切坡建设项目大雨期间应停止施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0:06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杜宇)建设部日前要求,施工单位在邻近斜坡、高切坡的建设项目施工或斜坡、高切坡工程的施工中,大雨期间应停止施工。施工单位在布置施工平面图时,严禁在已建斜坡、高切坡附近搭设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防止滑坡造成人员伤亡。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先后出现了几次较强的降雨过程,造成部
为了有效控制灾害的影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乱弃和随意堆放材料等,造成斜坡、高切坡荷载增加、稳定性受损的行为,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主体和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加强对邻近斜坡、高切坡的各类管道(槽),包括废弃管道的检查、维护,防止管道渗漏,造成斜坡、高切坡滑塌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