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20.8万 阜阳原副市长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0:26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钟欣)据中国法院网消息,安徽省阜阳市原副市长王保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昨日上午在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1992年9月至2000年5月,王在担任安徽涡阳县委书记、蒙城县委书记及阜阳市副市长等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并利用职权等便利,通过他人职务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从中收受贿赂21笔,共20.8万元。
此外,王的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为85万余元,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 庭审中,王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将择日宣判。 (穗风/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