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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方早报》6月23日报道,日前,关于宝洁旗下“潘婷”、“海飞丝”、“佳洁士”、“舒肤佳”四大产品涉嫌虚假宣传的报道引起了各方关注。
22日,浙江省工商局紧急叫停宝洁公司的“潘婷”广告,并称将依法予以查处。老实
说,我对“紧急叫停”“潘婷”广告感到好笑,这广告又不是播出一天两天了,什么“能够让头发十倍坚韧,效果能够持续终身”这样的广告语,老百姓差不多会背了,怎么现在才突然想起来“查处”呢?原来,这“突然想起来”不是没理由的,也不是自己突然冒出来的“灵感”,而是受到了别人的启发。受谁的启发?外国!日前,英国媒体报道称,宝洁潘婷氨基酸维他命原系列洗发水由于虚假宣传被英国广告检测委员会(ASA)警告。报道称,宝洁潘婷的ProV电视广告说:能够让头发十倍坚韧,效果能够持续终身。英国广告检测委员会认为这属于夸大其词,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应该被禁止播出。同样的广告语,在英国被认为是“夸大其词”,我们的工商人员看到报道,突然间便“触类旁通”了:人家认为是“夸大其词”,我们这不也是一样的吗?于是忙不迭地“紧急叫停”。我实在想不明白,我们已经有《广告法》,也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在那儿摆着,而“潘婷”的广告也天天在播,而且是一天不知道要播多少次,怎么播了那么久都没有人发现该广告违法?人家老外认为这样的广告违法了,我们才“恍然大悟”,也想起来这样的广告违法了。咱们有关工作人员的“恍然大悟”咋就不能“悟”在老外的前头?再比如,肯德基涉“红”事件,也是最先从英国遭到查处的。我们也是看到后,国内才采取“紧急行动”的。从肯德基到潘婷,我们都是“紧随人后”、“闻查而动”,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用“跟屁虫”最合适不过了。发现“潘婷”广告涉嫌违法难么?一点也不难!那么多的管理人员,谁没看过“潘婷”广告?如果稍有点职业敏感性,看着电视,对照一下《广告法》,难道就发现不了其广告语涉嫌“夸大其词”?连个“吹牛”广告也要等着老外先发现,有关人员的责任心是不是也太差了些?(方明威)
作者:方明威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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