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超限超载决不手软 我省下月起将依法严管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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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1:2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从7月起要依法对超限超载车辆严管重罚,一定不要手软!”6月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游宁丰在谈到坚决遏止超限超载时作了上述表示。 自去年6月20日起,广东集中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一年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根据各市治超办上报的信息数据显示,去年4月21日至12月20日,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四项
游宁丰说,目前广东全省车辆超限超载率仍然达1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10%,而到今年年底,全省将力争把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6%左右,同时使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的标定吨位得到更正。游宁丰提出,目前全省有50个交通稽查站检查超限超载车辆,此外还有22个临时稽查点,他要求尽快启动流动稽查点,参与治理超限超载。他透露,省政府已经同意交通、公安派出专门人员共同组成流动的专业联合执法队伍,坚持做到依法办事。游宁丰说,由于要加大对治超检测点、卸货场的建设力度,全省各级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治理超限运输专项经费的通知落实治超专项经费。 根据通知要求,从今年到2007年,治理超限超载专项经费由省给予适当补助,其余由各市连续3年从汽车养路费地方切块资金中安排不低于实际切块包干资金总额的2%作为治理超限超载专项经费补助,两项资金累计每年超过1亿元。游宁丰特别指出,各级政府要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补助经费重点用于治超检测点、卸货场地的建设及有关设备购置更新。并加强检查,确保经费落实及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落实专项经费或违反规定挪作他用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石磊) 全国治超率年内控制在6%左右 为集中整治超限超载,日前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提出了年内将超载率控制在6%左右、“大吨小标”车辆参数更正率提高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发改委将同有关部门制定专门办法,加强监管,严厉查处“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各地要采取措施,规范车辆生产和改装行为;公安部门要规范车辆注册登记工作,杜绝非法车辆上路行使;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把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警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