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大贩毒案昨日由市中级法院宣判6毒贩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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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1:2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叶万松 曾昶 通讯员黄高森覃小滨)6月23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一时的广西特大贩毒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陈丽珍、冯文龙、杨黎斌、刘志雄、阮玉彬、温海霞等6名案犯被判处死刑,其余12名案犯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陈丽珍、冯文龙、阮玉彬、温海霞是陆川县人,杨黎斌、刘志雄是云南省人。从2003年4月至2004年3月4日不到一年间,陈丽珍参与贩毒3次,贩毒65338克;冯文龙参与贩毒3次
据了解,该案件查明的贩毒海洛因数量共有6万多克,在广西多年所破获的贩毒案件中是极其少见的。案件所涉及两大贩毒网络:第一个是以陈丽珍、冯文龙为轴心,他们伙同东兴的揭海英,云南的刘志雄、杨黎斌、陆川的温海霞、吕凤旋等人,在一年内以秘密手段分三次将毒品海洛因65338克从云南运到陆川出售;第二个是以陈其斌为轴心,由阮玉彬提供毒品海洛因,卖给陈其斌,再由陈其斌将毒品卖给温海霞、吕凤旋等人在陆川出售,从中牟取暴利。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