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元以下公司制“农业民企”注册资本金2年内可分期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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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2:02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澈)“50万元以下公司制民营农业产业化企业,注册资本金2年内可分期到位。”这是记者在昨日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到2010年,我省要建设一批具有一定牵动能力的龙头企业1000个,大型龙头企业发展到100个,其中建设5个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建设20个销售收入5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建设50个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中型企业,建设100个销售收入
为推进龙头企业建设步伐。鼓励支持有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为纽带,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与联营,组建企业集团,着力培植具有吉林特色的龙头企业“航母”。具备产业化经营条件、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民营企业,其注册资本金可在首期到位注册资本总额10%的前提下分期到位、时限2年。 对农产品出口实行与法定退税率一致的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率尚未达到法定征税率的农产品,应优先考虑适当提高出口退税率。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筹集发展资金。 省政府为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建立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资金,2005年的规模为5000万元,2006年达到1亿元,2007年达到2亿元。(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