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严禁强行向农民集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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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2:02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澈)昨日在全省减轻农民负担暨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会上,副省长杨庆才直言,“我省部分地区农民负担仍然过重。” 2004年全省农民减负增收34.11亿元,人均237元,但农民负担仍然很重,一些地方和部门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个别问题相当严重。
不准强制农民以资代劳 杨庆才强调,今后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准恢复或变相恢复国家和省已取消的税费项目,不准将取消的税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加重农民负担,不准强制农民以资代劳,严禁截留挪用转移支付资金。各地区下一步要重点落实完善五项制度: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涉及农民负担典型案件的直接责任人,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一事一议”不得作为固定收费项目 严禁强行向农民集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村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规定,严格禁止超范围、超限额或将“一事一议”作为固定收费项目向农民摊派。因大面积排涝难以做到计量收费的,要按直接受益面积据实分摊,不得提前预收。 重大案情24小时内上报 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截留克扣粮食直补资金、侵吞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免征农业税等惠农政策落实走样的问题。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重大案(事)情,当地党委、政府必须在24小时内向省委、省政府和省纠风办、省减负办上报,隐瞒、拖延要追究责任。各市(州)、县(市、区)要全面自查,省政府要在此基础上组成6个检查组对各地进行重点抽查。 另讯今年前五个月,全省已转移农村劳动力179.3万人。到2005年年底,全省将转移农村劳动力300万人,农民人均劳务收入新增50元以上。到2010年,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将达到400万人,农民人均劳务收入占总收入的50%左右。县域内转移要达到50%以上,地级市及省内转移要达到30%左右。省外、国外转移要达到20%。(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