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备案互联网站将被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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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2:10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截至6月30日,未向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办理备案手续的境内互联网站,将被依法暂时关闭,相关接入服务提供者暂停为其提供接入服务。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23日说,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将对30日前尚未向备案管理系统报备相关信息的网站实施暂时关闭,被暂时关闭的网站务必在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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