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安全生产许可证 湖南过半煤矿面临勒令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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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2:33 红网-潇湘晨报 | ||||||||
潇湘晨报讯(记者 喻志科) 距离7月13日的最后期限已经越来越近。从7月14日开始,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所有煤矿将被勒令停止生产。昨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州)安监机构和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加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根据该通知规定,对于弄虚作假行为,无论是煤矿企业、评价机构、评审机构、接受
我省目前已接受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900个(其中长沙站辖区361个,常德分局辖区221个,娄底分局辖区173个,郴州分局辖区84个,衡阳分局辖区61个),受理360个(长沙站辖区86个,常德分局辖区30个,娄底分局辖区106个,郴州分局辖区84个,衡阳分局辖区54个)。但截至5月31日,全省仅发证141个,仅占现有煤矿总数2066处的6.82%。其中娄底市43个;郴州市21个;衡阳市20个;湘潭市14个;株洲市11个;长沙市10个;常德市6个;怀化市6个;邵阳市5个; 张家界市3个;益阳市1个。而永州市和湘西自治州发证率为零。综合以上情况,我省过半数煤矿将面临被勒令停产的局面。 “煤矿企业整改率低、评价公司未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对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把关不严,是造成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困难的主要原因。”省煤矿安监局一名负责发证的负责人表示,目前绝大部分煤矿对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未能主动认真进行整改,以致于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仍然达不到条件而不能取得许可证。 为了避免在发证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省安监局、省煤矿安监局明确提出,各监察分局(站)要立即对以下几类矿井严格进行处罚。包括:至今仍未向有关部门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擅自组织生产的,拒绝进行安全评价或者不整改安全评价提出的事故隐患的,煤矿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或竣工验收擅自施工或投入生产的,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未按承诺要求整改相关问题的。 “该吊证的一律移送吊销相关证照,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关闭。在此期间发生事故的,对煤矿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一律从重处理。 在刚刚出台的《湖南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中,明确了煤矿企业、中介机构、评审相关人员、接受、审理机关和受理、审查、颁证机关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过程中的责任。 “今后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无论是煤矿企业、评价机构、评审机构、接受审理机构,还是受理审查机构相关人员,均将按法律规定对其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省煤矿安监局负责人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