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大提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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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4:2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提速”:省政府办公厅6月22日首次专门发文,对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提出全面要求。据悉,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缓解当前城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举措。 省政府最新文件确定我省城市社区卫生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到2007年,全省基本建成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双向转诊的两级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原则上每个街道(乡镇)或每3至5万人口举办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需要下设一定数量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或改扩建居民住宅小区时,按城市规划标准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 加快培养社区卫生专门人才。到2007年,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100%%,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到10%%以上。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职称评聘制度。从今年起,全面实行城市卫技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先到社区或农村卫生机构工作一年的制度。 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引导和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医疗卫生机构对转来的患者及时提供选择科室、预约检查、组织会诊及安排住院等服务,同时将康复期患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住院患者转回社区,提供跟踪服务。 加大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省财政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市、区两级政府要根据社区卫生机构覆盖人口、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安排专项经费。城市卫生事业基本建设投资优先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造与建设,二、三级医院药品收支结余部分的10%%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其门诊、住院医药费个人自付比例分别比二、三级医院低15%%和25%%以上。(仲崇山蒋廷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