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将文物保护纳入政绩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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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4:25 扬子晚报 | ||||||||
苏州电苏州市出台《文物保护单位和控制保护建筑完好率测评办法(试行)》,明确将古建筑的保护列入党政领导评价考核体系。该办法将苏州全市各级文保单位和市级控保建筑分为古建筑、近现代建筑、古桥梁、古墓葬、古镇(含历史文化街区)以及遗址、石刻、牌坊、塑像、城墙关隘、古井、码头驳岸、水道、涧汊、艺术构件、古构筑物等不同类别,并分别制定了测评标准。各类测评对象满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为完好,8090分为基本完好,6079分为较差,59分以下为濒危。一旦文保单位或控保建筑定为濒危,必须立刻实施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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