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交通事故死者 志愿捐献器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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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6:30 深圳晚报 | ||||||||
广州市人大代表提出大胆设想 让交通事故死者 志愿捐献器官 广州消息据新快报报道,“广州是交通事故多发地……有关部门可以制定相关措施让这部分死者成为器官供体。”在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以“志愿捐献,共创文明”为
“对于那些重症病人,如果不用化疗的方法来治疗的话,患者在三年以上的生存率只有30%到40%左右。南方医院一位血液科的医生说道:“如果进行了移植,患者三年后的生存率可达60%至80%,甚至还可能痊愈。”害怕死无全尸,害怕捐献后给自己身体带来危害……面对这一系列导致人们对于捐赠器官望而却步的理由,在场的专家及医生们纷纷表示,一定要通过宣传让人们走出这些误区。 缺乏法规支持是捐献器官工作举步维艰的一大主因。与会者不约而同地将希望寄予到了人大的立法之中。广州市律师协会的一位律师说,“善待供者,我们不能用金钱的手段来鼓励,但我们可以出台一些措施给予其精神褒奖。比如说如果供者亲人有需求时,可优先获得供体。” “广州是交通事故多发的地方,每年因事故而死的死者遗体就有上千具,其中大部分是属于脑死亡。如果能在立法中确定脑死亡的概念,有关部门就可以制定相关措施让这部分死者成为器官供体。”市人大代表李维光公开了自己的大胆设想,建议学习外国的做法,在考驾驶证时,就在上面注明“若因交通事故死亡,愿意捐献自己器官及遗体”。(廖颖谊) 作者:廖颖谊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