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私自“走穴”要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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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7: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卫生部发布出外会诊规范,下月起实施;广东启动千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本报讯记者廖怀凌、通讯员粤卫信报道:广东“医院管理年”暨医政工作会议昨天在穗召开,会议大力推进广东城市医院支援基层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建设、启动全省“千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对医师外出会诊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指出,各医院应端正办院方向,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姚志彬认为,衡量院长的政绩,不能只看医院规模的扩大、医院和医生收入的增加,关键是看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医院的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看社会效益。 会议明确,广东要继续加强城市大医院对口支援山区县医疗机构建设。今年卫生部开始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结合广东实际,省卫生厅制定了《广东省千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方案(讨论稿)》,省属、部属、部队驻穗三级医院每年选派3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高年资主治医师,到山区县医院开展帮扶工作;每年选派1名副主任医师到对口扶持的中心卫生院开展帮扶工作,每名派驻人员连续工作一年后轮换。 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透露,卫生部最近发布了《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将在2005年7月1日起施行。各医院要按卫生部的要求修改本院的管理办法。 廖新波强调,根据新办法,如果医师在院外会诊过程中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应由邀请医疗机构负责妥善处理,会诊医疗机构应当协助处理。如果医师私自到非执业注册地点从事诊疗活动,一经发现将按《执业医师法》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管理,对私下邀请其他医疗机构医师会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警告。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医师,有关医疗机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另外,卫生厅要求2005年广东要力争无偿献血达到100%,强化临床用血管理,医院成份输血比例达到95%以上。针对有病人私下要求使用自己亲人血液等,卫生厅强调指出,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