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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次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 数据更客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7:2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京6月24日消息(记者孙叶)从7月份起,江苏省将以省会南京、苏南的无锡、苏中的扬州、苏北的徐州4市的房地产数据作为样本,首次编制全省的房地产价格指数。

  据了解,江苏省的房地产价格指数将包括4大项内容: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土地出让价格指数、房屋租赁价格指数和物业管理价格指数。其中,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将从7月份起开始编制,一月一报,其它3项指数从第3季度起一季一报。以前的房价统计数据是将总的房屋
销售金额除以总的销售面积得出的,未将不同时期高、中、低档房屋销售情况不尽相同这一因素考虑进去,房价涨跌的对比很不科学;而新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将遵照“同质可比”的原则,即新销售房屋的价格将和上月或去年同期同一地段、同一楼层、同一种建筑结构的房价进行对比,是涨是跌一目了然,这对老百姓购房无疑具有参照价值。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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