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工头七十五万买个大教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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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9:49 扬子晚报 | ||||||||
雇工在工作中从高处跌落,导致终身残疾,6月22日,苏州沧浪区法院判决包工头王老板赔偿75万元。拿着这份判决书王老板傻眼了,自己多年的心血就此要全部赔光。至此他才后悔不迭,悔不该当初省下工伤保险费。 2004年3月,苏州市仁创精密附件加工厂承包了苏嘉杭高速公路上的一广告制作。双方合同约定施工中所及人身安全事故由附件加工厂负责。作为包工头,王老板在合同上代表附
事后,王老板把工程交给了方世玉等工友。2004年3月29日方世玉在4米高的木板上工作时,因木板断裂,落地受伤,造成终身截瘫。为了赔偿款,方世玉将王老板以及公司告上了法庭。 苏州沧浪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老板作为广告工程的实际承包人,依法应对雇员原告方世玉在雇佣期间因安全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6月22日,法院判决王老板赔偿方世玉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75万多元。附件加工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了保障私营业主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在2004年1月1日就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但从来没有给自己的雇工购买过保险,也根本没有想到要去购买保险的私营业主在现实中并非个别。 记者了解到,造成这种现状主要原因有三个:首先民工个人情愿拿钱不参保。由于民工的流动性比较大,一般是哪边工资高民工们就往哪边跑,这个月在苏州打工,过两个月可能就去上海了。一个月工钱不到1000元,交了保险金,又不能随身带走,还不如拿着钱实惠;其次是老板考虑用工成本。公司用工多的时候,人要多,少时又要辞退,如果缴纳工伤、养老等保险,公司的用工成本就要大大增加;另外,养老保险基数和农民工实际收入脱节,农民工难以承受。养老保险缴费是以当地职工上年年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大大高于农民工实际收入水平,农民工对社会保险个人需缴费部分难以承受。华建文 刘艳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