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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娱副总裁被杀案三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1:45 新京报

  杀人凶手和“色饵”均判无期徒刑,被害者家属当庭提出上诉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吴秀云)昨天上午,广州中院对香港华娱副总裁耿为民被杀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持刀捅死耿为民的周某无期徒刑,以色相勾引并趁机迷倒耿为民的王宝珍无期徒刑,以“寂寞女子”、“共渡春宵”等网名上网勾引猎物的周芳萍15年有期徒刑,三人的罪名都是抢劫罪,同时判决三被告人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31万多元。

  3人团伙先后抢劫6人

  记者从判决书中了解到,周某等三人团伙分工明确:相貌平平、左腿有点瘸的的周芳萍以香艳网名勾搭想“偷腥”的网友;年轻漂亮的王宝珍专门与“咬钩”猎物约会;需要武力协助时,周芳萍不满18周岁的表弟周某就出场以刀威胁逼被害人讲出银行卡密码。用这种手段,他们先后抢劫了6个男人。

  被害者家属要上诉

  2004年2月29日,周芳萍在网上聊天室认识了到广州出差的前华娱副总裁、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耿为民。同年4月5日,王宝珍来到耿为民在广州入住的酒店约会。据王宝珍等人交代,当晚她们碰头后,决定抢劫耿为民。4月6日下午,王宝珍、周芳萍约出耿为民,将其诱骗至华安酒店,耿为民喝了放有迷药的啤酒后倒下。两人遂通知周芳萍的表弟周某赶到酒店,将耿为民衣服脱光,并用水将耿泼醒后持刀恐吓逼耿说出银行卡密码。第二天在周芳萍外出取款期间,王宝珍、周某看管耿为民时,因耿为民大声喊叫,周某向耿为民连刺10多刀,致其当场死亡。

  宣判后,耿为民的家属认为凶手未得到应有惩罚,当庭提出上诉;王宝珍听到无期徒刑的判决后,当场晕倒;周某的父母则认为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偏重,也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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