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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将启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1:49 河北日报

  本报6月24日讯(通讯员郭迎春记者刘立)如果某地“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省气象台或当地气象台站将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同时还将提供防御指南。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笔者今日获悉,省气象台将于7月1日起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据省气象台有关负责人介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已经开始
实行。它由名称、图标和含义3部分构成,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11类,并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总体上分4级,分别表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将由省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统一发布,并指明气象灾害预警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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