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启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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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1:49 河北日报 | ||||||||
本报6月24日讯(通讯员郭迎春记者刘立)如果某地“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省气象台或当地气象台站将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同时还将提供防御指南。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笔者今日获悉,省气象台将于7月1日起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据省气象台有关负责人介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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