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了难者”被判4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2:08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家住长沙市开福区的刘某利用银行和交警的联网系统可以直接销号的功能,私自添加代码、涂改罚单,为违法驾驶人少缴罚款、清除处罚记录,从中收取“了难费”。昨日,芙蓉区人民法院以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自去年5月1日实施以来,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然而有人却从中找到了“生财之道”。今年年初,刘某通过杨某、周某(另案处理
)收取了大量违法驾驶人的处罚决定书,称他可以帮忙“了难”。他将适用于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变更为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原有200元或以上的罚款金额改成50元,并每改一张向违法驾驶人索取80元至100元不等的费用。从1月19日至1月28日,刘某共办理了138起,个人非法获利5000余元。1月29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非法所得被悉数追缴。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非法涂改公安机关处罚决定,并以此获取利益,手段十分恶劣,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公文的严肃性,对社会造成了危害,遂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

  作者:玮蔚 金钟 建斌

  (来源:长沙晚报)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