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医院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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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3:47 都市快报 | ||||||||
经浙江省政府同意,7月1日起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按《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规定的3966个项目进行规范和调整,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昨天召开的全省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盛昌黎作了重要讲话,并就规范和调整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工作提出要求。 浙江省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10多年前制定的,已经明显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浙江省这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和调整工作始终遵循“重在规范,加强监管,控制总量,分步实施”的原则,努力兼顾改革力度与群众承受程度,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力求达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 这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以规范为重点,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做到规范、调整和整顿相结合。规范内容包括: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解决以往较多的分解项目收费、自立名目收费等问题;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审批办法,解决新增项目过多、过乱,价格过高的问题;规范检验、检查收费行为;规范医用卫生材料收费,并严格控制一次性材料差率。同时,逐步调整理顺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关系,适当提高长期偏低,不能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较大幅度降低检查、化验以及大型仪器治疗等价格标准。在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规范和调整以后,价格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整顿乱收费现象。 通过规范、调整、整顿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行为,浙江省将努力达到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改变目前不合理的医药收入结构,推动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的转变,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目标。 (通讯员江歆记者胡欣梅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