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成交额近2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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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6:21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01年至2003年,通过土地出让,共为各级政府创造土地收益111亿元。2004年,西藏全区共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171宗,面积0.10万亩,总成交价1.91亿元,比2003年增长168.64%。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一系列大政方针,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大耕地保护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
到2003年底,西藏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70.03万亩,保护率为86.45%。全区耕地后备资源为56万亩,其中,可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集中连片达0.3万亩以上、可复耕的耕地后备资源集中连片达0.1万亩以上共有43.4万亩(可开垦土地40.4万亩,可复垦土地3.0万亩)。 西藏自治区政府着力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着力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西藏土地交易正由隐形、分散、无序的状态向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向转变,土地市场日渐规范。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的市场配置程度明显提高。2001年至2003年,通过土地出让,共为各级政府创造土地收益111亿元。2004年,西藏全区共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171宗,面积0.10万亩,总成交价1.91亿元,比2003年增长168.64%。其中,2004年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占出让土地总面积的53%,协议出让土地明显减少。通过固有土地的有偿使用,为当地政府筹集了资金,促进了地方经济和城镇建设的发展,充分显现了土地资产的价值属性,发挥了土地资产的价值功能。 作者:李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