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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一原副市长被开除党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7:38 潇湘晨报

  本报兰州讯6月23日上午,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去年以来查处的四起厅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经甘肃省委近日研究批准,决定对兰州市原副市长杨在溪、甘肃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郑卫民、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张玉舜等3人开除党籍,并建议给予开除公职的处分,对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高纪勋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据介绍,杨在溪1997年3月起任兰州市政府副市长,2000年到2004年期间,杨利用主管城市建设工作之机,收受贿赂人民币131万元、美金4000元、港币5万元。

  郑卫民2001年任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郑为送其子上学,贪占省内3企业资金30万元,并先后收受11家单位所送人民币32万元,另有233.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张玉舜2000年1月任兰州市代市长,同年3月任市长,2002年1月起先后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秘书长。经查实,张在担任兰州市市长期间,与妻女先后收受甘肃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所送的人民币35万元、美金6万元。

  高纪勋1996年起任兰州市建委主任、党组书记,2001年起任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在担任兰州市建委主任期间,先后收受兰州某民营企业等所送的人民币18万元。据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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