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通报九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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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8:12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小燕报道:昨日下午,省纪委通报9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被通报的分别是原武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杨世洪,原武汉市江岸区政府助理巡视员袁明藻,原孝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廖祥政,原襄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振,原省农业科学院院长刘定富,原湖北化肥厂厂长冯进东、副
这10人已分别被判刑。省纪委通报了他们的主要案情,并给予杨世洪、袁明藻、廖祥政、赵振、刘定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冯进东、程建华、王立、鲁莹、沈泰开除党籍处分。 省纪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从杨世洪等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认真学习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各级党的组织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