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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股息红利税可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8:43 南京晨报

  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发布《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规定:扣缴义务人已按股息红利全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并已将税款缴入国库,应当办理退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补充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已按股息红利全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可按规定的减税政策将多扣缴的税款退还个人投资者;税款已缴入国库的,由财税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退税
,并由扣缴义务人退还个人投资者。(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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