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一死一伤,周边2.1万余群众疏散 京沪高速淮安段槽罐车翻下河沟有毒液体泄漏爆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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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9:35 江南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昨天凌晨4时许,京沪高速下行线淮安段128K+700米处发生一起危险品运输车侧翻爆燃事故,一辆装载易燃、剧毒化学品丙烯腈的鲁CB0590槽罐车冲入高速公路边沟内,造成驾乘人员1死1伤。 事故发生后,现场周边2.1万余名群众全部疏散到了安全地带。
经初步测算,到目前为止,此次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淮安市领导先后对处置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市领导及有关部门亲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事故处置现场紧急成立了现场处置、疏散转移、人员抢救三个小组。 7时50分左右,事故车辆装载的丙烯腈突然发生泄漏并爆燃,经消防人员全力扑救,至8时45分左右扑灭大火,槽罐中危险品稳定外泄并燃烧。市交巡警部门及时对事故路段实施封闭,并对车辆和周边人员进行疏散分流;消防部门对罐体进行冷却处理,进一步降低危险性;环保部门在现场周围设立监测点,对水源和大气进行不间断监测;山东、镇江有关厂家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吊车等相关设备已准备到位;市卫生系统启动紧急预案,并在市区及周边集结340余名警力,随时待命。 14时30分左右,赶至现场的化学品专家刘虎检查完车体后分析,槽罐车内的化学液体已经很少了,目前应该继续采取喷雾冷却车体、车内液体燃烧的办法,直至液体燃烧完毕。在现场指挥的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淮安市有关领导接受了刘虎的建议。 在处置过程中,有5名群众、2名公安干警中毒,其中除1名群众和1名受伤驾乘人员在医院救治外,其他人员均已脱离危险。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增夫介绍,丙烯腈燃烧后产生的主要气体为二氧化碳,同时带有少量的一氧化碳,不会污染空气。但附近的水质可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在环保局的检测报告没有出来之前,附近村民绝对不能使用河水。 昨日,有毒液体丙烯腈爆炸事故现场已基本被控制,封闭达6多个小时的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已恢复通车。截至记者发稿时,事故现场1-3公里之内的被疏散群众已返回家园,剩余的几百名群众何时返回将视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有关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