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章立制为制止虚假新闻构筑防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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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9:48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6月25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委宣传部近日首次聘请20位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士担任新闻行风监督员,以加大社会对本省新闻行业行风的监督,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这是陕西省为防范和杜绝虚假失实新闻报道等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防范和杜绝虚假失实报道,陕西各级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通过建章立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堵塞造成虚假新闻的各种漏洞,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个别媒
前不久,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订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陕西省就贯彻落实工作认真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市、各新闻单位抓紧建立和实行新闻媒体刊发新闻报道实名制、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报道活动回避制,新闻单位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任期轮岗制和任职回避制,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制等。 陕西省宣传主管部门已初步制订《陕西省制止虚假新闻实施办法》,要求新闻报道不能虚构事实,编造故事,无中生有,不能刊发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和疑似新闻;媒体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对所有报道严格审核程序,不能因为审核环节失误出现虚假新闻报道;新闻媒体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虚假新闻的监督、举报和投诉;出现虚假失实报道的媒体,要用同等版面时段,同等篇幅、在同等位置上予以更正和道歉。 《办法》还要求对采访不深入、工作不细致出现失实报道的编辑记者要批评处理;对有意制造虚假新闻的编辑、记者,由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吊销记者证,终身不得从事新闻工作;凡刊登虚假新闻,影响一般,通报批评相关负责人;影响较大的,撤换相关负责人,社会反响强烈,影响特别大的,调整领导班子,媒体停业整顿等。 陕西省还将组织新闻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把打击虚假新闻作为今年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点,加大查处力度,从正反两方面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内部通报,并要求省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虚假新闻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完)(责任编辑:郝锐) | ||||||||